男子妨害公务殴打辅警被刑拘

2016-10-30 13:50:07  [来源:茂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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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网讯  日前,一名男子在得知朋友因喝酒驾驶摩托车被警察处理后,无证驾车前往“营救,”在被警察依法传唤过程中,竟辱骂执法人员并拳打辅警。前日,因涉嫌妨害公务罪,柯某被市公安局茂南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10月26日晚上8时许,茂南公安分局镇盛派出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在辖区白沙龙舟坡村进行设卡査车。58岁男子柯某因其朋友李某龙驾驶摩托车经过该卡口时未能出示有效证件被査,就自己驾驶一辆白色女装摩托车前去“营救”。由于他本人同样没有行驶证和驾驶证,也被派出所民警査获。柯某不但不配合调査,还辱骂在场民警及辅警,民警便依法将其传唤回派出所。之后他继续辱骂执法人员,并在派出所大厅内突然动手,用拳头击打辅警脸部,整个经过被派出所内高清摄像头全程记录。经法医鉴定,辅警伤情为轻微伤。

对办案民警依法制作的讯问笔录,柯某拒绝签字和按捺指纹,不但不交代其违法事实,反而诬告派出所工作人员殴打他。依照柯某本人申请并经市、区两级公安法医检验,未发现其体表有被殴打过的痕迹,当晚,受柯某之约前往“讨说法”的其他朋友来到派出所后,观看了所内视频监控记录,对警方执法无异议。经朋友劝导,柯某仍不思悔过,叫嚣“我就是喜欢打他们(执法人员)”。鉴于柯某己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对其执行刑事拘留。

相关法律链接: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其中明确,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从重处罚。

茂名晚报记者 刘锋兰 通讯员 茂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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