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晓明一家住在河北省农村,以种田为生。
在读初中二年级时,由于家庭贫困,母亲身患重病,父亲收入有限,他被迫辍学回家,帮助父亲料理农活。
为了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让妹妹能够继续读书,年仅17岁的梁晓明随着乡亲外出打工的浪潮,只身一人来到我市,很快找到了工作,在一家服装厂做临时工。
业余时间,寂寞难耐的梁晓明,经常去附近的台球厅打台球,结识了台球厅老板、年仅21岁的杨好盛,两人很快成为好朋友。
梁晓明认为:“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他十分重视与杨洪浩的交情。杨好盛也经常到服装厂找他玩,对服装厂的情况越来越熟悉。
2017年8月的一天中午,杨好盛来到服装厂,爬上天窗进入库房,将价值7100余元的60件羊毛衫拿到了库房顶上,但他一个人运走这些羊毛衫就十分困难了。
于是,他想到了好朋友梁晓明。
当时,梁晓明正在宿舍午休。
杨好盛进来对他说:“小梁,出来给我帮个忙。”
梁晓明见好朋友找他帮忙,出于哥们义气,二话没说,就随杨好盛出了宿舍。
来到库房下面,杨好盛说:“我从房顶往下扔羊毛衫,你帮我接住运到你宿舍去。”
梁晓明这时才明白,杨好盛是让他帮着偷厂里的衣服。
他犹豫了一下,想到两人平时关系不错,不好意思拒绝,就答应了。
把羊毛衫运回宿舍后,梁晓明想到其中的厉害,对杨好盛说:“你赶快把衣服弄走,这钱我一分也不要,这件事就当没发生过!”
过后,杨好盛把偷来的羊毛衫低价卖出去,得款800余元。
梁晓明没有分到赃款,也没有得到杨好盛的??何好处。
梁晓明一直以为自己既没有参与盗窃,也没有分到赃款,自然不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过了几天,杨好盛伙同他人再次到这个服装厂盗窃,但这次他没有叫梁晓明。
杨好盛采用同样的办法,盗窃价值1.3万余元的羊毛衫。
在运输过程中被人发现,大部分赃物遗留在库房顶上,盗走的物品价值只有2700余元。
不久,杨好盛因涉嫌犯盗窃罪被抓获,梁晓明也因此落网。
公安机关起获羊毛衫16件发还被害单位。
为争取宽大处理,梁晓明主动退赔赃款700元。
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杨好盛和梁晓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合法财物,杨好盛盗窃数额巨大,梁晓明盗窃数额较大,都构成盗窃罪。
杨好盛在共???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
梁晓明帮助他人实施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
鉴于杨好盛认罪态度较好,且第二起盗窃未遂,2018年2月,区法院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3000元;
梁晓明犯罪时是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主动退赔部分赃款,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免予刑事处罚,二人共同退赔赃款。
镜头下的囚犯芙蓉博客
分享到: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