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敲响节日廉洁警钟

2016-09-14 00:00:00  [来源:化州市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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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落实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市纪委近期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下郭街道财政所所长、党支部书记李旭明违规发放早餐费问题。经查,从2013年1月至2014年11月止,下郭财政所向该所结算中心共8名人员发放早餐费补贴,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累计发放金额16600元,属违规发放津补贴。李旭明身为下郭财政所所长、党支部书记,对上述行为应负领导责任。此外,李旭明还先后多次在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共送给时任市财政局局长李沛和刘付军“红包”46000元,送给时任市财政局局长李沛感谢费20000元。李旭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市良种场场长、党支部书记苏伟和副场长何良周公款旅游问题。经查,2013年12月上旬,市良种场场长、党支部书记苏伟、副场长何良周等人跟随化州市康辉旅游有限公司前往云南昆明市旅游。旅游归来后,苏伟和何良周从市良种场违规用公款分别报销了3995元个人旅游费用。苏伟和何良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指出,上述典型问题的发生,说明“四风”问题积习甚深、树倒根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坚定信心、持续发力,继续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市纪委强调,中秋、国庆将至,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坚持抓早抓小,加强部署检查,提出严格要求,坚决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享乐奢靡,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月饼送节礼、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喜庆事宜等问题,深挖细查,露头就打,严格执纪问责。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大问责力度,对“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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