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撞伤3岁男孩致残 躲赔偿款12年终露行踪 www.quandier.com

2015-10-23 12:03:08  [来源:广西新闻网]    
字体:【

  撞伤3岁儿童致残,肇事司机躲赔偿款12年终露行踪

  手持本报11年前的报道 仗义市民举报“老赖邻居”

司机撞伤男孩致残潜逃12年 法官衣柜中揪出

  时隔12年后,陆女士和甘某隔着拉闸门“对话”。

  核心提示

  “每个人都会犯错,只要你肯承担责任还钱,我也不再追究。”

  “法院抓我也没错,可别人欠我的钱还不上,我也没钱还你……”

  这是10月22日上午,39岁的陆女士隔着法院羁押室卷闸门,与戴着手铐的甘某一组迟来12年的对话。

  12年前,甘某驾驶的大货车撞伤了陆女士年仅3岁的儿子隆锋(化名),导致隆锋左腿被截肢。法院判定甘某应赔偿22万余元给隆锋,可甘某却“急速”与妻子离婚,将几乎所有财产留给妻子,自己开始到处躲避。

  几天前,多亏一位与甘某相邻而居的热心市民,拿着本报2004年曾报道隆锋受伤事件的旧报纸,赶到法院举报甘某。最终,隆锋找到了,法官也查到了甘某的行踪。

  仗义

  热心市民拿着本报 到法院举报“老赖”

  一个东躲西藏、行踪不定、逃避12年的“老赖”是如何被“定位”的?事情还要从7天前说起。

  “法官,我要向你们提供一个12年前交通事故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10月15日上午,一起执行案件的当事人赵某在江南区法院履行完义务后,这样对执行法官说。赵某拿出一份发黄的《当代生活报》,指着上面一篇题为《帮3岁男孩讨回22万赔偿款》的文章说,他知道这个长年躲藏的“老赖”甘某的行踪。

  原来,赵某拿出的是一份2004年8月31日出版的《当代生活报》,在第11版有这样一则报道:2003年10月1日,在南宁市南梧公路鸡村四砖厂大门外,当时3岁男孩隆锋被一辆大货车的后轮碾压,导致左小腿严重创伤,虽经住院治疗35天后,仍然进行了截肢手术……

  赵某说,他是当年开车碾压男孩的肇事车车主甘某的邻居,事发时他就得知了这起事故。当年他一直十分关注这个案件,年纪才3岁的孩子就被截肢,很可怜,所以他特地保留了这份报纸。事发后,甘某离家躲避一躲就是11年。直到最近,赵某突然发现甘某又出现了在他家附近。“如果能找到隆锋的话,我可以协助法院去执行这起案件。”赵某说,他不为别的,看到这个男孩这么可怜,知道情况不向法院报告,自己良心上过不去。

  暖心

  全城寻找终于找到 被撞伤小男孩

  执行法官通过查阅本报当年的报道发现,由于家庭贫困,隆锋的父母当时是在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下才打赢了官司,判决下来是赔偿22万元,但并未实际执行到位。

  因为报道中的隆锋是化名,该起案件到底是经由哪家法院审理的也不清楚。法官从事故发现的地点推测该案可能是兴宁区法院受理,遂向该院提供了此线索,并积极联系其他可能受理的法院。同时,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在官方微信上发布了寻找隆锋的报道,由此拉开了全城寻找隆锋的序幕。不少热心市民都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寻找隆锋的消息。

  功夫不负有心人,10月19日上午,陆女士赶到江南区法院,声称她就是隆锋的妈妈。陆女士说,是她的亲戚看到相关报道后告诉了她,她回到家拿出当年的判决书一对比,才确认报道中说的隆锋就是她儿子。如今隆锋已经是个15岁的少年,正在读初中。

  陆女士还带来了当年案件的判决书及执行立案受理通知书等。原来,该案确实经由兴宁区法院审理。当时法院认定,甘某作为肇事车主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而陆女士未尽到监护责任,让3岁的隆锋在村道上独自行走,导致事故发生,也应承担相应责任。遂依法判决甘某承担70%的责任,其所挂靠的运输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共需赔偿隆锋各项损失22万多元。2004年8月3日判决书下达,甘某却迅速与妻子离婚,并将位于南宁市玉洞的一栋8层楼房等财产留给妻子,自己只留下一辆小面包车。

  判决生效后,执行法官只从保险公司帮陆女士拿到了4万多元执行款。某运输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甘某也去向不明。万般无奈下,2005年12月,兴宁区法院裁决终结执行,待查到甘某财产线索后再重新执行。

  如今,甘某的行踪已被查到,该案重启执行程序。经南宁市中院指定,该案由江南区法院来执行。执行法官称,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为隆锋追回这笔苦等12年的赔偿款。(当代生活报记者 王斯 通讯员 黄文民 黄昕如 文/图)

  严查

  执行法官清晨突击 衣柜中揪出“老赖”

  10月21日,执行法官通过热心市民赵某的报料,得知甘某又回到前妻位于玉洞的住处居住。摸清情况后,法官决定次日早早赶到甘某家“堵门”。

  昨日清晨6时许,执行法官来到大沙田玉龙二路一栋8层楼房的楼下。只见该楼1至6楼用于开旅馆,七八楼则是户主自住。执行法官果断上楼敲门,甘某的前妻周某在睡眼惺忪中打开了房门。当法官表示要找甘某时,周某一口咬定甘某不在家,但屋内有一间紧锁着门的房间,周某称这是女儿的房间,她也没钥匙。

  执行法官再三劝说,可周某就是不肯拿出房门钥匙,法官最终决定强行进入。进到房间后,四下无人,可法官一打开衣柜,就发现甘某正蜷缩在里面。

  “知道为什么抓你吗?”“知道!”52岁的甘某耷拉着脑袋小声说。躲了12年,其实他经常住在前妻家里,自己每天早出晚归,就以为不会再有什么事,没想到法官还是找上门来了。随后,甘某被带回了法院。

  “这个案件你打算什么时候履行完毕?”当法官这样问甘某时,甘某称,他在贵港有一处工程,有人欠他70多万元,这笔钱只要一还,他就能赔给隆锋一家。

  对于自家楼房租给他人开旅馆的收入,甘某称这个收入与他无关,都是前妻的。甘某的儿子则称,现在每个月的旅馆租金收入是9000元,但他们要归还银行贷款,至于是啥贷款,甘某的儿子却说不清楚。

  心寒

  被处拘留15天 他仍不肯拿出一分钱

  鉴于甘某明明有能力还钱,却拒不履行已生效的判决,江南区法院决定先给予其15天行政拘留的处罚。一听父亲要被拘留,甘某的儿子匆匆赶到了法院。得到消息的陆女士打算来当面质问甘某,当初明明答应会负责任,为何一躲就是10多年。

  “我知道他家的经济条件,也多次到他家楼下蹲过,甚至还去他宾阳老家守过,可一直找不到他。12年来,我没换过电话,一直在默默等待,就是希望有一天他能良心发现!”见到记者,陆女士边哭边说。

  陆女士说,当年隆锋出事后,家里一下就垮了。因为要照顾孩子,她无法工作,全家就靠丈夫一个人挣钱过活。隆锋出事的前几年,他们一家过得非常艰难。直到隆锋上了小学,家里才渐渐得到改观。

  “去年隆锋身高是1.36米,今年一下长到了1.48米,长高了本来是好事,可这也意味着又要换假肢了。”陆女士说,每两年换一次假肢,已经成了家里一笔沉重的负担。且截肢处的骨头经常会长出碎骨,为了装假肢,还必须做手术。

  在法院羁押室内,隔着一道卷闸门,时隔12年,陆女士终于见到了戴着手铐的甘某。面对陆女士,甘某并没有表现出悔意,只是一再强调自己的难处,称可以通过家人帮他借2万元,先还给陆女士。

  甘某的儿子也一再表示,他曾多次劝父亲还钱,为此,两人的关系也很僵。他表示回去会和母亲商量,帮父亲筹款。但是,他希望法官能先放了甘某,不要让父亲的信用归零,这样会影响到父亲的生意,别人欠下的钱很可能也会要不回来。

  截止到昨日下午6时许,甘某依然不肯松口还钱,也未能与陆女士达成任何协议,甘某遂被送往看守所执行拘留。

  像甘某这种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宁愿“坐牢”也不还钱的“极品老赖”,难道就真的没办法对付了吗?负责执行该案的黄法官告诉记者,虽然甘某已经离婚11年,却依然住在前妻家里。如果甘某执意不肯履行义务,他们会对甘某离婚的真实情况以及甘某恶意转移房产的嫌疑进行调查 。如果经调查确认甘某属于恶意转移财产,法院除了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外,还将对甘某恶意转移的财产予以追回,并进行拍卖,用于偿还隆锋的赔偿款。

  法援中心帮3岁男孩打赢索赔官司

  2003年10月1日,在南宁市南梧公路鸡村四砖厂大门外,发生一起汽车撞人事故,3岁男孩隆锋(化名)被一辆大货车的后轮碾压,导致左小腿严重创伤,虽经住院治疗35天后出院,但因伤势过重不得不进行了截肢手术。此后,在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下,隆锋及其家人将肇事司机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承担起责任。最终法院裁判被告赔偿原告224211元。本就贫困的隆锋一家面对这一被“追回”的权益至今仍心存感激。

  据了解,在没有得到法律援助中心帮助前,隆锋家里几乎一贫如洗。

  出事前家庭情况并不是很好,除了年迈的外婆要抚养外,还有一个小姨正在读高中,而原告的母亲也是来南宁打工的,与丈夫一起,两人的工资加起来也才1000多元/月,而且家里还要交房租费等,开销巨大。隆锋出事后,其母亲只好辞工在家照顾他,家里所有的负担全部压在其父亲一个人的身上,隆锋每个月的营养费根本没办法挤出来。

  “幸好得到了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隆锋的母亲满怀感激地告诉记者。据了解,隆锋出事后,在没找到法律援助中心之前,他们经历了许多波折却仍无济于事。后来才知道有法律援助中心这么一个机构,然后去找最终也得到了援助。

  隆锋的母亲告诉记者:“要是当初没有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即使要打官司,我也不打算请律师了,要是输了我也是没什么办法的。当时真的是听天由命了!1万多元钱,我们哪出得起?小孩的一副普通假肢就要7000 多元,我们哪还有钱来打官司?”

  据悉,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隆锋的官司终于打赢了。“说到底,还得感谢政府的法律援助政策啊!”隆锋的母亲说。

  (记者覃超恒 石灵玲 通讯员灵墨 实习生廖巧花)

  相关新闻

  《当年被撞的小男孩找到了》后续

  南宁江南区法院的执法人员凌晨出动,旅馆衣柜里揪出潜逃12年的老赖

  仍旧不还钱 拘留15天

  司机撞伤男孩致残潜逃12年 法官衣柜中揪出

  12年前,3岁男孩隆锋(化名)遇车祸成残疾,肇事车车主甘某却在法院判决后玩失踪,致使22万元赔偿款无从执行。10月18日,本报独家刊发《隆锋,你在哪里?12年前撞你的人找到了》一文后,隆锋的母亲与法院取得了联系。10月22日凌晨6时许,南宁市江南区法院的执行法官、法警等,在良庆区一家旅馆内,将藏身房间衣柜中,已潜逃12年的甘某揪了出来。因甘某依旧不还钱,法院目前对他处以司法拘留15日,并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记者 彭宁莉摄

  为免甘某再次逃脱,10月22日凌晨6时许,天还没亮,南宁市江南区法院的执行法官以及法警一行人,便驱车赶到了良庆区银海大道玉龙二里的华盛旅馆,经多次敲门喊话无果后,法警破门而入,将闻声藏身于旅馆7楼一房间衣柜中的甘某揪了出来。南国早报记者随行采访,见证了详细的经过

  在衣柜中抓获潜逃者

  据介绍,10月19日找到隆锋及其母亲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便指定由江南区法院负责此案的执行,而江南区法院也紧锣密鼓地展开了执行准备工作。

  “我们经过调查,发现甘某已经从外地回到南宁一段时间,目前住在银海大道玉龙二里的华盛旅馆。”执行法官说。这间旅馆系甘某的前妻所开,一共8层楼,一至六楼用作客房,七、八楼为自住。法警提前踩点得知,甘某住在七楼的一间房内。10月21日深夜,踩点法警发现甘某已悄悄回到旅馆,法院遂将执行时间定在了次日上午7时许。

  10月22日凌晨6时许,天刚蒙蒙亮,执行法官及法警一行已赶往华盛旅馆。约6时40分,法官向正在一楼柜台值班的工作人员表明身份,并让其带路至7楼铁门处叫门。一男子前来打开门后,记者发现,7楼是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不一会,一名睡眼惺松的中年妇女从其中一间房内走出,经了解其正是甘某的前妻周某。

  得知法官来意后,周某称甘某并不在这里,当法警让其打开第三间房的门时,周某一会称“是女儿住的”,一会又说“女儿今天上夜班”,神情有些异常,最后说了句“你们叫得开就叫吧。”

  法警在门外表明身份并喊话了几分钟后,屋内仍是毫无动静,遂破门而入。记者发现,屋内设施较为简单,只有一张床和一个大衣柜,且窗帘紧闭,却未见有人。难道跑了?当法警打开衣柜的门后,倦缩在里面的一名白衣男子出现在众人眼前。男子自行走出衣柜后,承认自己正是甘某,并称“知道你们为什么找我”。

  当年被判承担七成责任

  据介绍,2003年10月1日,司机钱某驾驶甘某的大货车,由南梧公路方向行至鸡村四砖厂附近时,小隆锋在没有成年人带领的情况下于村道上行走,大货车碾压到了他的左脚。后来,隆锋的左小腿中股做了截肢手术,住院期间共花费医疗费1.2万余元,已由甘某支付。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隆锋的伤残程度为六级伤残。

  南宁交警四大队的事故责任意见书认为,钱某应负主要责任,隆锋负次要责任,但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法院认为,甘某是车主,钱某是在工作期间发生车祸,故甘某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肇事车是甘某与一汽车公司联营的,故该公司也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甘某担责七成,赔偿共计22万余元。

  陆女士说,事发时,甘某的态度还是很好的,不仅支付了医药费,也表示“要负责到底”。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短短几天后,甘某就玩起了失踪,“电话停机,家里那个卖水泥的店转出去了,他和妻子也离了婚。这些年就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拒不还钱被拘留15日

  陆女士说,她的手机号码12年没换过,就是想着有一天,甘某能良心发现给她打电话。在法院,当陆女士见到自己苦寻12年的甘某时,甘某却只是一句“没有钱”来应付她。他说,自己在事发后先后去云南和广东打工,目前还被人欠着70多万元。只有人家把钱还给他,他才能把钱还给陆女士。甘某的儿子说,一家人曾多次劝父亲慢慢把钱还了,但父亲总以“有苦衷”为由拒绝。

  经协商无果后,法院当天对甘某处以司法拘留15日,并将继续加大力度执行该案。(南国早报记者 彭宁莉 通讯员 黄文民)

分享到: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