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电视质量问题 古丁工商快速调解

2016-10-22 11:50:45  [来源:茂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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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网讯  近日,高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古丁工商所成功调解了一起电视机因质量问题引发的消费纠纷,为古丁镇消费者陈先生挽回经济损失2100元。

据了解,今年6月下旬,消费者陈先生在高州市古丁镇某电器商店购买了一台价值2100元的液晶电视机。9月26日,电视机就出现突然黑屏、没声音没图像等问题,不能正常观看。陈先生当即便向经销商反映,经销商派人检查后表示无法修理,要送厂家售后维修点修理。厂家维修点经检测后认为该机故障严重,维修意义不大。10月6日,经销商为陈某更换了一台同规格但不同型号的电视机。但是,更换了新的电视机又出现图像不清等问题。至此,陈先生认为该电视机存在质量问题,要求经销商予以退货,但经销商认为电视机不存在质量问题,只是因消费者使用的网络电视网络信号等问题引起的图像不清,不能正常使用,坚决不同意退货。经与经销商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下,陈先生于在10月10日遂向高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古丁工商所提出申诉,寻求工商部门帮助维权,讨回一个“公道”。

接到申诉后,该所十分重视,立即派出消费维权工作人员到该电器店进行了调查了解核实,确认陈先生的申诉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随后,马上组织申诉方、被申诉方双方当事人回到该所办公室进行了调解。该所消费维权工作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部分商品处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消费维权的相关规定,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责任。该所消费维权工作人员,通过细致的释法,耐心的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协议:由经销商为消费者陈先生更换一台同牌子、同规格另一种型号的液晶电视机,并且补偿消费者误工费400元。该起消费纠纷得到解决,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事后,双方当事人对此次调解表示满意,并对古丁工商所消费维权工作人员迅速维权的工作态度给予了称赞和肯定。

茂名日报记者 张伍 通讯员 陈华生 张仲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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