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散步无端被撞 法院二次调解化干戈

2016-10-22 11:50:46  [来源:茂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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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网讯  近日,化州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案件原告陈某因饭后散步,不料遇飞来横祸,被小汽车撞伤入院,陈某起诉驾驶员梁某,经法官二次调解,原、被告当场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从根本上做到案结事了。

2015年3月的一天晚上,梁某驾驶小轿车,行驶至某图书馆附近时,由于视线不佳,碰撞上在散步的行人陈某。事故发生后,陈某被送往化州市某医院治疗,住院25天。同时,经交警部门认定,梁某驾驶机动车不注意避让行人,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梁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行人陈某无责任。

陈某出院后,将梁某及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梁某及保险公司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85000元。

但在庭上,被告保险公司与肇事者梁某打起了“太极拳”。保险公司辩称:“陈某主张数额过高,希望陈某能够根据法律规定来适当调整赔偿数额。”梁某辩称:“我已经支付了20000元医疗费。对于碰撞陈某,导致陈某受伤,我感到很抱歉。由于肇事车辆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险,应由保险公司对陈某进行赔偿,我不负赔偿责任。”

审理过程中,法官认为,本案案情较为清晰,依法作出判决毫无问题,但如果能够成功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有利于陈某及时得到赔偿,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于是,法官两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陈某、梁某与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8万元给陈某,以后陈某不再追究保险公司及梁某的责任。至此,这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茂名日报记者  张伍 通讯员 黄小贤  黄艳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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