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网讯 生就一副娃娃脸,待人和蔼可亲,从警12年,在最基层干起,和男警一样打拼,毫不逊色。
33岁的李海辉,现为茂名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法制室科员。2004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习侦查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05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她曾多次荣获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个人嘉奖、科技强警先进个人、信息化建设先进个人、执法规范化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从警12年来,她先后在派出所、反盗抢机动车专案组、治安大队、指挥中心、法制室工作。在历任的工作岗位上,她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始终怀着对公安工作的深厚感情,勤奋务实,开拓进取,以扎实过硬的政治业务素质,一心为民的职业操守,严谨的工作态度和甘于奉献的工作作风,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称赞。
责任源于忠诚
2005年10月,刚参加工作的她被分配到三万七派出所工作,工作中能吃苦耐劳,勤于思考,扎实肯干。2006年,分局抽调她去反盗抢机动车专案组工作。当时,有的同事说女同志干什么刑警,劝她不要去。但是她坚决服从组织安排,毅然决定到反盗抢机动车专案组工作。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她与同事们摸爬滚打,昼夜奋战,抓捕、审讯,从没叫过苦和累。李海辉参与侦破了盗抢刑事案件百余起,侦破了李某某特大盗窃汽车案。在案件侦破陷入困难时,她总是能不厌其烦一遍又一遍地翻看卷宗,梳理案件材料,为案件成功侦破提出一些有效的意见和建议。正是她认真细致的工作,为最终发现、确定嫌疑人打下了坚实基础。
奉献没有理由
反盗抢机动车专案组的工作刚结束,她又被调到治安股负责警综系统的推广应用。李海辉作为全局信息化建设工作及警综系统推广的首批小教员,她已记不清自己开展过培训多少次,记不清自己牺牲了多少个夜晚和节假日休息的时间,手把手教同事打字、使用办公软件,以及警综系统各个模块的使用。在她的辅导下全局民警信息化实战应用意识和水平均得到了较大的提升。
质量是信息的生命源,在警综系统应用初期,她除了做好“教员”之外,她还得担任信息录入质量的“审核员”。 为了确保质量,李海辉采取了每日两审核的工作方法。一是每天上午8点准时对前日录入的所有信息进行一一审核,二是每日下午6点准时对当日录入的所有信息进行提前审核,发现问题后及时通知问题个人,直至将问题解决。质量审核工作是一项枯燥的工作,而且要求节假日不能停止,为此在平台建设向纵深推进的两年多来,她放弃了很多,默默的守护着这片“净土”。
热爱源于执着
2012年3月,李海辉再一次被调整到分局法制室工作。法制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在公安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每位法制民警肩负着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执法办案服务、为公安中心工作服务的艰巨任务,法制民警个人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一个单位的整体执法水平,正是由于这种认识,李海辉感到肩上的责任和压力。
——勤学苦练,提高自身法律知识储备。从事公安法制工作四年来,她从提高自身素质入手,系统地学习各种科学理论,认真领会党的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增强了做好法制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在工作之余,坚持不放松自己的业务学习,及时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和业务技能。每一个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出台,她都认真学习、记录,结合司法实践反复学习,对一时拿不准的问题,就翻阅有关资料进行查询,虚心向其他同志请教。
——严格审核把关,提供全天候服务。案件审核把关是法制室的重要职责,在案件审核过程中,李海辉坚持“三个认真、五个不放过”的审核原则,即对呈报审核的案件认真登记造册,认真查阅案件材料,认真依法审核。案件的证据不齐全不放过,认定事实不清楚不放过,适应法律条文不当不放过,办案程序不合法不放过,法律文书撰写不规范不放过。近年来,她审核的各类案件600多起,纠正各类执法问题100多个,没有出现一起冤案、假案、错案,没有诉讼败诉和国家赔偿案件。
基层办案单位在办理案件时不可能都在工作时间,尤其夜间更多。不管是不是李海辉值班,她的手机都24小时开通,即使在下班或深更半夜民警打电话找她审核案件或咨询办理案件中的问题,她会欣然接受,及时到达办公室审核案件或回答民警提出的各类问题。
作为一名公安法制民警,李海辉要求自己服从和服务于公安中心工作和现实斗争,为基层执法办案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几年来,她不仅多次参与研究复杂疑难案件,通过提前介入,还直接参与了多起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多起疑难复杂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李海辉不论份内、份外、加班、加点工作,都任劳任怨,无怨无悔。她凭着一股子爱岗敬业精神,一步一个脚印,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优异成绩。
她,没有惊天动地的豪情壮举,没有惊心动魄的战斗经历,更没有轰轰烈烈的丰功伟绩。她只是以一颗赤子之心,把全部精力都奉献给了公安事业,满怀对人民的深情厚谊默默工作着。
通讯员 林文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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