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局:今年已办结行政复议案件维持率33.3%

2016-06-14 10:52:51  [来源:茂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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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网讯 日前,市法制局领导走进市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频率“民声热线”直播室,就政府立法、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方面情况,接受广大市民的咨询、投诉和建议。

问:一个政府的规范运作很大程度依赖制度的完备,我市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情况如何?

答:我们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有件必查、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2015年为例,一年来,共审查市委、市政府、市级部门、县级政府转办及报送文件202份,涉及体制改革、社会保障、诚信建设、环境保护、公共资源交易等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及重大民生问题。积极配合地方立法工作,共办理了地方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草案45份。认真履行备案审查职责,发挥政府层级监督作用,县级政府上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8份,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查,办结率100%。履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职责,共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2份,办结率100%。

问:当我们对行政决定不服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是去复议,我们的行政复议工作开展得怎样?

答:近年来,市法制局积极发挥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平均每年办理案件近百件。推行行政复议开庭审理,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坚持依法公正办案,对违法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该纠正的坚决依法纠正,该撤销的坚决依法撤销,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实现“案结事了”。

据统计,我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2014年维持率69.7%(含驳回申请案件),撤销率21.2%(含确认违法、变更和责令履行案件)、调解或其他方式结案率9.1%;2015年维持率30.9%(含驳回申请案件),撤销率33%(含确认违法、变更和责令履行案件)、调解率或其方式结案36.2%;今年已办结的案件中维持率33.3%(含驳回申请案件),撤销率27.8%(含确认违法、变更和责令履行案件)、调解或其他方式结案率38.9%。市政府积极构建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的衔接机制,整合人民调解、信访、劳动仲裁、行政复议在纠纷处置中的衔接机制,加强对社会矛盾纠纷的预警排查和应急处置。

问:听说我市已经取得了地方立法权,可以简单介绍一下地方立法权工作吗?

答: 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作出修改:地方立法权扩至所有设区的市。

2015年9月25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河源、阳江、茂名、肇庆、清远、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至于我市立法权限范围,根据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第八十二条规定,我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

茂名日报记者 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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