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们: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新构想,彰显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性。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资源。保护野生动物,不仅是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2014年发布了《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通告》,将本市行政区域列为禁猎区,全年均为禁猎期,实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属地管理。长期以来,我市在野生动物法律法规宣传和案件查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辖区内野生动物生存环境逐步改善,物种逐年增多。但目前社会对保护野生动物的认识仍然不足,滥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时有发生,保护野生动物的氛围亟待加强。
为更好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我市将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期待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在此,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一要身体力行,任何时候都不买、不捕、不食野生动物;二要积极参与,主动阻止、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不法行为;三要守法经营,不非法贩运、加工、制作、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四要传播文明,做保护野生动物的爱心使者,感化、带动我们身边的亲朋好友,一起加入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列中来。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美丽的大自然,让文明、干净的茂名大地处处充满生命的绿色,让野生动物与我们在同一片蓝天下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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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林业局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