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和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在电城旧收费站路段(电白325国道306公里处)、鳌头岭仔村路段(茂南区鳌头镇613县道5公里处)、旦场变电站门前路段(电白325国道317公里处)、羊角中心小学门前路段(电白区372省道6公里处)、新墟莲塘路段(茂南区新墟莲塘612县道2公里处)安装了卡口抓拍系统,对上道路行驶时不带安全带及打手机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从2015年10月15日起,对在上述路段行驶时不带安全带及打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希望广大司机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确保交通安全。
特此公告。
茂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