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新闻网讯 日前,高州警方依法查处一起在网络上散播虚假信息的案件,违法人员邓某军被依法处予行政拘留10天。
经了解,邓某军现为茂南区某石油化工公司员工,他与在高州市南塘镇经营鱼塘养殖的邓某强是化州市那务镇的同村好友。7月31日上午,邓某军通过电话获知邓某强经营的鱼塘发生部分鱼死亡的情况。8月1日,邓某军本着为朋友扩大事件影响,引起有关部门注意的目的,在没有核实事情真假的情况下,就虚构鱼塘被人投毒造成大量鱼死亡信息,并在茂名本地各网络论坛相继发表了“高州市一鱼塘的鱼一夜死光”的帖子。该帖子发出后,迅速引起网民关注转发,并引起部分社会群众和养鱼人的恐慌。
经高州警方调查核实,邓某强所经营养殖的鱼塘并没有发生被人投毒的情况,造成鱼塘鱼死亡的原因疑与水质状况有关。鉴于邓某军的发帖在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高州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邓某军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经教育,邓某军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道歉和悔过,承诺今后保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维护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警方特别提醒:广大网民在发表言论时,要以事实为依据,不要制造、传播虚假信息。一旦发现“散播谣言,慌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的信息,公安机关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茂名日报 记者 陈牧云 通讯员 杨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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