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商银行原董事长李敏实等7人涉职务犯罪被查

2016-09-27 09:07:05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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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卢金增)据9月21日山东省检察院官网披露,山东莱商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敏实等7人涉嫌职务犯罪被依法追究。日前,山东省莱芜市检察院依法对李敏实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山东省鄄城县政协原副主席张景进(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菏泽市检察院指定管辖,日前已由菏泽市东明县检察院依法向东明县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景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东明县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景进在担任山东省鄄城县财政局局长、鄄城县政协副主席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山东省平邑县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平邑县温水镇原主任科员张勋(正科级)以涉嫌滥用职权、贪污罪向平邑县法院提起公诉。

  山东省莱州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莱州市民政局原局长杨军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以受贿罪依法对临沂市妇幼保健院社会保健科原科长(正科级)岳同香移送审查起诉。

  由山东省费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费县民政局殡仪馆原主任兼费县殡葬管理所原所长尤新安受贿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一案,经费县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尤新安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2万元。被告人尤新安违法所得115.5万余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平阴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平阴县榆山街道办事处农技站原站长葛庆福贪污、玩忽职守案由济南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上诉人葛庆福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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