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好朋友去澳门赌博,发生债务关系,怎么办?

2023-05-12 12:37: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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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提问人的描述,从法律角度分析,此案共涉及两对法律关系,一是提问人与朋友间的债务承担法律关系,一是朋友与高利贷间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分析如下:

一、朋友与高利贷间民间借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 根据提问人的描述及上述法律,朋友与高利贷的借款本金仅为4万元,则出借方最多可以要求本金及24%的年利息。

2. 至于朋友在被威逼下写下的20万元的欠条,朋友可以出借方缺少实际出借的事实为由作出抗辩。

3. 如高利贷在催债过程中,有威胁朋友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的行为,建议报警。

二、提问人与朋友间的债务承担

1. 提问人与朋友间在澳门的现金交付行为,是属于出借还是赠与,因双方未达成合意,又无书面材料证明,根据提问人的描述,暂时无法确定是借贷还是赠与。

2. 朋友与高利贷间的债务关系,如提问人未明确表示同意愿承担部分或全部债务,则此债务与提问人无关。

从道义角度分析,提问人与朋友是大学同学,由此得知双方皆为成年人,有独立思考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也应承担对自己行为产生后果的责任。

总之,具体采取何种方式解决问题,应视提问人与朋友间友谊的程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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